加拿大签证官员在审查时,主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1、学生较为明确的学习目的; 2、足够的经济保障; 3、在完成学业后有明确的离开加拿大或回到中国工作的意图。 加拿大政府授权加拿大使馆签证官全权决定颁发或拒绝签证。学生必须具备以下七个条件,否则签证官有理由拒绝颁发留学签证。 1、学业完成后离开加拿大; 2、由正规学校正式录取;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学费、生活费、交通费; 3、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在加学习超过6个月以上者,需要通过体检; 4、支付签证申请费; 5、递交护照原件; 6、按要求递交所有材料; 7、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及回答问题。

与此同时,即使具备了所有的条件,也并不意味着一定能得到签证。所以申请人最好不要提前辞职或退学。

  申请签证所需材料:

  1、两份填妥的(学生认可)申请表;

  2、由申请人用英文或法文和中文填写的家属表/教育和就业细节表;

  3、所需受理费用(若邮寄申请表请另附一份邮政汇款单的复印件);

  4、四张护照大小的近期照片;

  5、四个写明申请人自己姓名和地址的回邮标签(不是信封);

  6、发自加拿大学校录取处或注册处的录取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7、若录取通知书中未包括学费的准确数目和学习时间,申请人还需递交发自加拿大大学的标明这些内容的信件;

  8、附英文或法文翻译的中国的毕业文凭复印件;

  9、附英文或法文翻译的高中成绩单和毕业证书(有申请人的毕业学校注册处的印章)复印件各一份;

  10、护照。

  申请通常需要二个月的